西昌学院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民委“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作者: 科技处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精神(详见附件),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1:00。

  2、申报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2024年10月22日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审核合格后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各1份(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文件一致和完整)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并请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信息登记至科研管理系统“2024年国家民委“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申报计划中,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命名方式:国家民委-西昌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活页,申报书/活页Word版本上传至其他附件中)作为附件上传,“项目类别/项目来源”填写“国家民委-专项项目”。

  3、其他注意事项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我校限报10项。

  研究期限为立项后6个月内,即申请表中的完成时间(含研究计划和研究成果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6月30日,具体执行完成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

  申报人条件要求及限项要求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转发到全体教师(合双肩挑人员),凡因二级学院转发不到位导致教师漏报的,由该二级学院有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4、未尽事宜,详见中心公告。

  20241022西昌学院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民委“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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