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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保安大队巡逻车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作者:保卫处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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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巡逻车的管理,保障车辆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由具备驾驶资格的专业人员驾驶,并由处务会研究同意。

  二、巡逻车必须按照保卫处指定线路巡逻,不得随意改变巡逻路线或私自开出校园。

  三、在校园内巡逻时,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拉警笛或鸣喇叭。

  四、驾驶车辆巡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在车上嬉戏打闹,注意安全,严防车辆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卫生。

  六、除正常巡逻,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动用车辆,私自用车致使车辆损坏和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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