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教学科研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十二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四川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各项条件均须符合《通知》要求; 2.本次申报的成果时限为2024—2025年度; 3.已获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者,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申报,并在4月28日11:00前将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word版及pdf签字版统一打包发至发展规划处高教所黄仁波OA,以便初审、统一用印。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见校内OA)。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十二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2.四川省第二十二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 发展规划处 2026年4月8日 |